听说董某福、董某先兄弟俩被抓,不少下沙老百姓长出了一口气——“董爷”,终于倒了。
“董爷”是董氏兄弟的名号之一,可这绝非什么尊称,而是受他们欺负的老百姓在咬牙切齿之下给他们取的外号——说白了,这是一种恶名。
去年,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经开区公安分局先后接到群众举报,均称董氏兄弟等人涉嫌黑恶犯罪。经过梳理,相关举报线索多达200余条。
50岁出头的董某福、董某先是下沙当地人,两人都是中等个头,长相普通,一度做着正当生意,和黑恶势力搭不上边。然而,趁着下沙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机,兄弟俩开始插手当地众多建设工程,从非法控制土方、混凝土和建筑垃圾清运项目,到针对重点工程强取豪夺,强行参与工程招投标项目,一步步扩大自己的黑恶势力范围。
以控制建筑垃圾清运项目为例,董氏兄弟通过组织“地下执法队”,垄断建筑垃圾清运价格,将相关费用提高了整整一倍。至于那些不肯接受“黑价”的装修队,往往会遭到不明身份者言语和肢体上的“问候”。
随着“生意”越做越大,董氏兄弟开始招揽外来的社会闲散人员。遭遇竞争对手时,他们就组织人员,以上门殴打、谩骂、恶意举报等非法手段将对方逼退。到后来,一定范围内甚至出现了“董某福打一个电话,其他投标单位就自动退出”的传言。在一些举报中,举报人也提到,外来的工程单位根本进不了下沙,而董氏兄弟也不会踏出下沙一步。
为彻底打掉这股黑恶势力,市公安局决定采用“上提一级、异地管辖”的工作措施,在市局统一指挥下,由市局刑侦支队组织相关警种及有关分局、县(市)局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线索核查和专案侦办工作。
层层调查中,董某忠慢慢浮出了水面。
按辈分,48岁的董某忠是董某福和董某先的侄子。他原先在下沙正常经营一家网吧,后来慢慢参与到“家族生意”中。董氏兄弟似乎很欣赏侄子的表现,甚至有意识地培养董某忠做“接班人”。
近几年,董氏叔侄把目光投向了下沙的一些娱乐场所。哪家娱乐场所生意好,他们就派人去收取“保护费”。他们甚至自己经营了一家KTV,而这家KTV也成了包庇、滋养犯罪活动的场所。
警方调查后确认,董某福、董某先和董某忠在多年违法犯罪过程中,聚敛了大量财富,包括现金、车、房等,其团伙成员也牟取了大量不义之财。
多行不义必自毙。今年3月5日起,杭州警方集结相关警种及分局、县(市)局警力,先后组织开展了2轮集中抓捕行动,成功打掉以董氏叔侄3人为首的黑恶犯罪团伙,盘踞下沙、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终被瓦解。据了解,董某福、董某先在家中被抓时,还睡眼蒙眬,似乎仍没有意识到自己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4月1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董某福、董某先、董某忠等35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强迫交易、串通投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罪名批准逮捕。
杭州市公安局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以董某福、董某先、董某忠等人为首的黑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对举报黑恶犯罪的群众,公安机关对其身份将予以严格保密,并按规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杭州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571—87282717
举报信箱: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169号(杭州市公安局扫黑办收)
警校联动,拍摄制作创意短片
“警二代”打着快板宣传扫黑除恶
4月22日,一段名为《扫黑除恶,要你知道》的短片被许多市民分享到微信朋友圈里。短片的主角,是拱墅区上塘派出所民警游凌飞和他9岁的女儿。父女俩以快板的形式,将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向网友们娓娓道来,带动广大群众提高识黑辨恶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危险和侵害。
据悉,这段短片的创意,源自上塘派出所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保卫部党支部近期的一次结对。警校联动、群策群力,民警与高校师生共同参与,拍摄制作了这段扫黑除恶主题宣传片。
杭州警方摧毁以鲍某某为首的黑恶犯罪团伙
4月10日至11日,杭州市公安局集结相关警种及富阳分局300余名警力,辗转江西、福建、安徽、四川等省及浙江杭州、东阳等地,对以鲍某某为首的黑恶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23名犯罪嫌疑人,缴获管制刀具、有价卡券、手机等涉案物品,查封、扣押了房产、汽车等涉案资产。
2018年10月以来,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先后接到群众举报,称淳安籍人员鲍某某等在淳安、拱墅等地实施黑恶犯罪。杭州市公安局随后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线索核查,并于今年3月28日,由市局刑侦支队牵头组织相关警种、富阳分局成立专案组,依法立案侦查。
经查,以鲍某某为首的黑恶犯罪团伙豢养打手,以暴力手段强抢工程、强讨债务,非法攫取高额利益,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
萧山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黑案件
4月23日,由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傅某某等14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罪一案在萧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傅某某于2016年底加入以马某某(已起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马某某的指示,从事“车抵套路贷”业务。之后,傅某某依靠马某某的资金支持,从事赌博犯罪活动,其间又吸收了被告人沈某某、孟某某、赵某等加入该组织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
傅某某通过给予生活费、介绍费分成等手段纠集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先后安排李某某、蔡某某、姜某某、赵某等人出面借款给被害人及向被害人催讨债务,安排沈某某、孟某某、孔某某、方某某、何某某等人为其介绍借款人并带借款人到其他人处借款。
傅某某以“空放”和“车抵”两种形式放贷,以“保证金”“利息”“服务费”等名义扣除部分借款金额,并要求被害人写下虚高借条,之后肆意认定违约,以扣车等手段相威胁,要求被害人归还虚高的借款金额,甚至带领、指使手下人以殴打、喊喇叭、喷油漆、放花圈等暴力、软暴力手段进行讨债。
傅某某等人在瓜沥镇及附近地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赌博等犯罪活动30余起,造成1人轻伤、2人轻微伤,造成被害人损失100余万元,多名被害人及家属受到威胁、滋扰。傅某某等人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辩护人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由于本案被告人数、指控罪名较多,庭审时间为期2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5890085,专门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专用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