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16日電 據人民網報道,香港海關日前接獲市民投訴,指一名羽毛球教練在其訓練班海報及社交網絡聲稱自己為前香港隊成員,涉嫌向消費者作出不實陳述,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中應用虛假商品說明條文。經過初步調查,海關人員昨日在將軍澳拘捕這名二十六歲男子。案件仍在調查,被捕人士被保釋候查。
按照香港法律,商戶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或向消費者提供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海關呼籲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無論是出售貨品或提供服務,都不應向消費者提供任何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如商戶不能確定資料的真確性,則應核實有關資料,而不應貿然向消費者提供該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