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冒充客服骗取盗刷他人信用卡近2万元儋州一男子获刑
儋州男子梁某冒充航空公司和银行的客服,以机票退改签、办理提高信用卡额度为名,骗取多名被害人信用卡信息后,使用他人信用卡到第三方支付平台盗刷19999元。
4月18日,记者获悉,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儋州法院一审判决,梁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自2015年2月开始,梁某非法购买多名信用卡用户的个人信息后,分别向持卡人发送机票退改签、提高信用卡额度等虚假信息,并留下客服电话。7月25日,任某收到梁某发送的航班因故障被取消需要退改签的虚假短信,信以为真而拨打客服电话。梁某冒充某总部工作人员,让任某提供购买机票的信用卡卡号、密码和验证码等信息后,梁某用任某信用卡的相关信息在网上盗刷5000元。
2015年8月1日,曹某收到梁某发送的提高信用卡额度的虚假短信并拨打客服电话,梁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骗取曹某身份证号码、信用卡卡号、密码和背面末7位号码等信息后,梁某用该信用卡的相关信息在网上盗刷4999元。8月6日,梁某又以相同方式盗刷曾某信用卡1万元。
2015年9月2日,梁某在儋州市那大镇某地被公安民警抓获。2015年11月,梁某家属分别退还任某5000元、曹某4999元、曾某1万元,三被害人对梁某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后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他人1999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梁某已退还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梁某不服,提出上诉。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梁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