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邓飞
篡改法院文书,结果被行政拘留5日。今年1月份,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办事大厅出现一起当事人伪造法院民事调解书的案例,审核人员凭经验嗅出了这颗“地雷”,并及时排查。
河南商报记者蹲点郑州市房管局,独家披露这一骗局全过程。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表示,已开始对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人,进行严查。
【胆子这么大?】
民事调解书也作假
魏某拿着郑州市某区法院的判决文书来到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东区办事大厅,向受理窗口递交过户手续,申请办理离婚析产。
当天,他提供的法院民事调解书上的其中一条内容写道:夫妻共同财产××区××路××院×号楼×单元××号房产归原告所有,无争议。原告就是魏某。
过户手续移交至审核室以后,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审核人员小郑(应受访人要求隐去真实姓名)接手。
当审到魏某提供的材料时,小郑看到了关于房产归属的条文,并多次翻看其他附属材料,出于职业敏感,小郑很快和法院取得了联系。
“他们从档案室里调出了留存的档案,结果,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并不是这样写的。”小郑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发现情况后,立即向领导汇报,并进行取证。
河南商报记者在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上看到,上述魏某提供的条文内容原来是这样: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无争议。
这引起了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有关领导的警觉,他们及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公安机关经过落实,魏某的姐姐称,假文书是她通过电话找人制作,最终魏某的姐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5天。一次房产损失得以避免。
【这事儿还不少】
每年郑州房产交易
都有几十件“假货”被查
近日,河南商报记者走进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的审核室,看到厚厚的一摞材料,在办公桌上堆积如山,工作人员正加紧审核。
据介绍,在日常工作中,这里的工作人员经常会遇到各种虚假材料,如假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派出所身份证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法院民事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公证书、委托书、房产证、契票、假人(非本人)、户口本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每年以各种假材料来办理登记和交易业务的案例有几十件,都被查了出来。“以前,经常出现一些有关民政部门或公证部门方面的假材料,现在,连司法文书都有人造假。这些假材料几乎可以以假乱真,关键性的结论内容,会进行更改。”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一位负责人说,为了尽量避免这些问题,专门请了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常驻大厅,既为百姓解答疑问,又可以协助辨别公证书的真伪。
【近期办过户的多】
郑州将严审材料造假
如若出现此类案例,那么,被假证明、假材料骗过的公证处、房管局、民政局是否需要担责?据河南商报记者了解,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各地判例情况不一。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房屋交易和登记部门,对材料的审查属于形式审查,并非实质审查。也就是说,老百姓提交材料的真伪,该部门要联系多个相关部门进行核实,跨省核实的难度更大。而对于多部门联合、联网、统筹核查的想法,目前仍需进一步落地。因此,对于假证、假材料,只能尽量去规避。
“持假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房屋一旦过户,在给国家及个人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的同时,也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公然挑衅,会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说,违法成本较低导致造假者有恃无恐。
近期,办理房产过户的人比较多,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已经提高警惕。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上述负责人向河南商报记者表示,已采取相应手段加强此方面的审查。同时,公安机关也表示,对此类情况进行重点打击。(线索提供 范璐)
【侧记】
审核人员每天绷紧了弦
看见档案袋就想查
近日,河南商报记者见到了小郑,她刚刚忙完手头的工作,从大厅回到办公室。每天都有几十摞厚厚的档案袋要经她的手,“我们经常会遇到假材料,所以比较谨慎,比如法院材料、公证书,更会谨慎核实。只要是递过来的材料,我都打电话核实,有时会带着单位开的介绍信上门核实。”
根据郑州市区住宅二手房的月均成交量,基本上能达到5000套以上,谁也不清楚哪个档案袋里就埋着假证明、假材料的“地雷”。见得多了,小郑和同事们都炼就了一双“火眼金睛”。比如,有人拿着户主的身份证,冒充户主来办理房产交易,虽然长得很像,工作人员还是一眼就辨出了真假。有一次,就连双胞胎,也被认了出来。
经常下了班之后,小郑和同事相互交流:谁那里遇到了特别的情况,谁又总结出了更好的识别经验……一套套熟练的鉴别方法就这样积累起来。
时间长了,小郑形成了一个条件反射:看到档案袋就想打开查一查。“变得有点‘神经质’了,只要到我手里,所有的文件都要去核实,就怕出现假的。”为此,小郑还专门看了心理医生。
小郑的几位同事也有同感:虽然承受着很大压力,但工作不能停,所以材料必须一审再审,以更好地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