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鞍山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果市民的驾驶证因为法条规定的7种原因被注销了,可以直接申请考试,合格后,就会恢复驾驶资格了。
交警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根据公安部新修订的第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24条的规定,有7种原因被注销的驾驶证,可以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需要注意的是,驾驶证必须是“注销”,而不是撤销,也不是吊销,一定要注意区分概念。
民警介绍,第24条规定的7种原因包括: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以及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交警部门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给予安排预约考试。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果是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以及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交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