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下午3点,梨树县交警大队交通科民警张文权、邢跃辉与泉眼岭派出所民警在泉眼岭乡政府南侧公路上,发现一辆接送学生的牌照为吉CER3**的微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
经过民警当场检查,核载7人的面包车实载23人(学生21人、驾驶员1人、看护员1人),超员竟达328%。民警将驾驶员蒋某驾驶证、行车证暂扣,并现场固定证据和超载学生驳接工作。经过询问驾驶员得知,该面包车是某农村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28日上午,民警依法将驾驶员蒋某、园长张某传唤至梨树县局办案区进行询问,两人承认了接送学生车辆严重超员的违法事实。
驾驶员蒋某驾驶接送学生车辆严重超员,幼儿园园长张某明知严重超员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却不加以制止,纵容驾驶员实施危险驾驶行为和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两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修正案(9)》第三款规定,现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文化报(邢阳通讯员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