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级法院、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签署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备忘录现场,加强我区对环境资源开发保护。广西新闻网记者 邓昶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27日讯(记者邓昶)27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举行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备忘录签约仪式。这标志着我区法院系统和国土系统、环保系统依法服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促进美丽广西建设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区司法审判与环境资源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模式正式启动,有力推动我区环境资源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广西高院院长黄克表示,我区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和国土系统、环保系统行政执法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推进美丽广西建设,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生力军。在社会转型中,作为法律实施机关,法院和国土、环保系统面临许多共同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司法审判与国土、环保系统行政执法的协调配合,构建科学有效的交流协作平台,有利于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合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了解,广西高院将于2016年6月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该审判庭在全国法院系统也是走在前列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专门对涉及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案件进行审理。在涉及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案件的审理中,通过建立执法协调机制,实现沟通会商、信息共享、工作交流、案件联动办理、纠纷长效化解等工作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环境资源纠纷案件证据的采集与固定、案件的协调与和解、判决的监督与执行等方面衔接配合,并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推动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形成环境资源保护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