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近日发生在广州市黄埔区的一宗拐卖儿童案件,竟出自一个亲生母亲之手。5月21日,广州黄埔警方循线追踪远赴广西,将被拐幼儿成功解救并交回其父。
■新快报记者 王吕斌 通讯员 彭绍雄 杨南翔 张毅涛
亲父寻儿才知妻子卖儿
5月19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穗东派出所接到群众马某报警称,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妻子刘某通过中间人的介绍,将未满2周岁的小儿子以2万元人民币转卖他人。当日上午,马某在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发现了相关涉事人员陈某春等人,遂将上述人员扭送至派出所协助调查,希望警方能尽快将其小儿子找回。
经审查,刘某供述,她与丈夫分居两地,家中共有四名子女,丈夫在广东茂名家中照料老人和三名子女,她自己一人在广州照顾去年2月份出生的小儿子。因婆媳关系紧张,经济压力大,一个人带小孩又太辛苦,她遂萌生了将小儿子转送他人抚养的念头。今年4月13日,她瞒着丈夫,通过多名中间人的介绍,将未满2周岁的小儿子“送”给陈某春的亲属抚养,陈某春随后向其支付了2万元。她的丈夫马某曾多次来穗,但均未见到小儿子,心生疑问,遂不断向她施压追问,不得已之下,她才将事实全盘托出。
千里追踪宝贝安全回家
据嫌疑人陈某春交代,她的亲生姐姐陈某花自从嫁到广西博白后,连续生了3个女儿,却还想要一个儿子。她知道姐姐心思后,遂通过中间人牵线搭桥,将刘某的儿子以2万元的价格买下并转送其姐姐抚养。
成功锁定被拐幼儿的落脚范围后,粤桂两地警方启动协作机制。5月20日下午,广西博白警方向黄埔警方通报,已找到了被拐卖幼儿的落脚点。接到通报后,黄埔警方立即派出民警奔赴广西博白,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于5月21日成功将该名幼儿解救。
警方表示,对收买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人抱着侥幸心理收买儿童“抚养”的,都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目前,刘某、陈某春因涉嫌拐卖儿童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