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6月2日,安徽省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巫希平(副厅级)。
现查明,巫希平在任怀远县县长、县委书记,蚌埠市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在房屋拆迁、小区开发建设、贷款等方面给他人谋利,收受贿赂。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记者黄娜娜)
巫希平,男,汉族,1957年1月出生,安徽当涂人,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5年4月参加工作,197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12月,任蚌埠市中市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人事局局长;
1993年07月,任蚌埠市郊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1996年11月,任怀远县委副书记(其间:1994年08月至1996年12月,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年03月,任怀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其间:1998年09月至1999年07月,在安徽财贸学院财政学专业学习);
1999年01月,任怀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2002年04月,任怀远县委书记;
2002年12月,任怀远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3年09月至2003年12月,挂职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区长助理);
2003年12月,任蚌埠市委常委、怀远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年02月,任蚌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8年05月,任蚌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8年06月,任蚌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年02月,任蚌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公安局督察长;
2014年12月,任蚌埠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公安局督察长;
2015年01月,任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公安局督察长;
2015年02月,任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16年2月27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