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与中介为房租争执 沙区警方供图
“我房子要租一年,他们竟然跟我按天计算房价,这个也太离谱了!”近日,沙坪坝区的张先生报警,称自己被人“讹”了。他在一房屋中介租了套房,却被告知大月(当月有31号)要多交一天的房租,觉得太离谱。
通过中介租房交了定金
张先生今年30多岁,前不久他到沙坪坝区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准备租房。房屋中介的吴经理根据张先生的要求,带他去看了一套位于天星桥某小区的待租住宅。
交通便利、房子质量也不错,张先生一眼就看上了这套房。在看房的现场,吴经理告知张先生该套住宅房租是一个月按30天计算,650元一个月,按月缴纳。物管费要预交一年、水电费另自行缴纳。
“价格也合理,我愿意租。”张先生当即拍板,决定要租住一年,并立即向吴经理交纳定金300元,还签下初步协议,约定几天后张先生到吴经理办公室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
多出一天按“天”计算
前天,张先生来到房屋中介公司签订正式的租房合同并缴费时,吴经理告知张先生,除了首月650元的租金外加押金650元以外,一年365天,按30天一个月计算的话还多出5天,而这5天要按照一天21元钱来单独缴纳,总共105元,必须先全额缴纳才能正式入住。
张先生一头雾水,按年租房,居然大月多出来的那一天还要另行缴纳租金?张先生称自己还是第一次听说如此离谱的规矩,于是与吴经理理论,要求退还定金,自己不租这套房子了。
而吴经理坚持自己已尽到了告知义务,并且双方已经签订了初步协议,协议上也注明了650元钱是30天的房租,拒不退还定金。
双方僵持不下,张先生只得报警求助。
民警协调免5天租金
沙区110快处队的两位民警到达现场。民警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发现初步协议上是这样规定的,而张先生并没有仔细阅读就签了字,缴了定金。“是我大意了,没注意这点细节。”张先生表示。
而民警也告诫中介公司,对于客户有可能提出异议的条款,应主动强调,给客户介绍时不能避重就轻,变相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最终在民警协调下,吴经理免除了张先生单独5天的租金,双方顺利签下一年的租赁合同。
商报记者 付迪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