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两人涉嫌贩毒、运毒,庭审中一人翻供,称被刑讯逼供。记者上午获悉,经历近一个月调查,三中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黄某、叶某死刑。
检方指控,2014年4月下旬,叶某在广州市、陆丰市等地以12.5万元的价格,从黄某处购得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3352.5克,欲向他人出售。随后,两人将上述毒品伪装后通过空运到京。叶某取货时被警方查获。
据叶某供述,2012年10月,他和黄某相识。他曾到广州和黄某谈买毒品的事,但黄某说没有。今年清明节前后,黄某说,“手里有东西了”。他到广州后转给黄某和梁某12.5万元,黄某开车带他去老家取了3000多克毒品。
对此,黄某说,“我根本没做这个事”。他说叶某去广州玩,是还钱给他。他之所以之前承认贩毒、运毒,是因为遭到刑讯逼供。其辩护人当庭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由于被告人黄某否认指控,法院在经历了近一个月的调查审理后,认定黄某犯罪有物证、相关书证、银行交易明细、同案犯供述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其犯罪行为,故对其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法院一审判处两人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
被告人黄某辩护律师表示,黄某只拿了2万元,其余款项不知去向,因此不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