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咣!”正在行驶的轿车前部发出一声闷响,司机贾某扔掉手中的电话,不断嘀咕:“坏了,撞人了!”
2015年10月26日,锦州黑山县某村村民贾某开车时接了个电话,低头看电话时突然撞上一名行人,行人经抢救无效身亡,贾某一次性赔偿对方家属各项经济损失68万元,同时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
开车接电话撞倒行人
贾某是锦州黑山县某村村民,在村中养些鸡鸭,一年大概有10万左右的收入,贾某不久前买了辆轿车,经常自己开车到处转悠。
2015年10月26日,贾某开车到县城办事,经过一商场门前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开始他没留意,但是电话一直响个不停,贾某掏出电话,低头看看是谁打来的,刚刚接通电话,还没听清对方是谁,结果突然车头发出一声闷响,“坏了,撞人了!”
贾某连忙将车刹住,扔掉电话,跑到车前一看,一名行人已经倒在地上,头部受到重创,贾某也慌了神,回到车内捡起电话拨打120,但是由于手一直颤抖,几次都没有拨出去。稍微稳定了一下,贾某拦下一辆车,立刻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虽然经过奋力抢救,伤者还是因为颅脑损伤严重而身亡。
赔偿对方68万还被判刑
经交警部门认定,贾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被撞行人无责任。案发后,贾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
日前,黑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时接打电话引发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贾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投案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得到了被害方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贾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民事赔偿部分,被告人贾某与被害人家属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由贾某一次性赔偿给被害方各项经济损失68万元。被害人家属对贾某的行为表示谅解。据了解,由于贾某没有为汽车上商业保险,68万元全部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