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9日讯(记者 李飞飞)今日,记者从全省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选聘456名大学生到农村任职。
选聘对象为我省本科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报考贫困县和山西农业大学涉农类专业的毕业生,可不要求是中共党员或学生干部。从省会城市实际出发,报考太原市的,必须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由县( 市、区) 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为3年。任职满1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续聘时间为3年;任职满2个聘期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选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愿到农村工作,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 (1991年5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 (1988年5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
○选聘流程
今年大学生村官选聘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研究确定等程序组织实施。5月初开始部署,7月底全部完成。
5月16日至5月27日,由各有关高校发动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6月3日前,各高校要将报名推荐人选名单报送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协调省教育厅对报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选聘实行“面试+考察”的办法。面试工作由各市统一组织,原则上在6月份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所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结束后,由各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要求进行。公示结束后,根据考生个人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的实际需求,按照优先回原籍任职、优先到贫困村任职的原则,将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分配到村任职(选聘详细内容可登录“三晋红e”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