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在朔城区法院设立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室”正式挂牌启用,这是我省首家驻法院“民行检察室”。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法院共同协商,在法院设立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室,对法院审理程序、判决结果、执行活动进行监督。设立驻法院工作室是为了解决诉讼监督中“执行难、执行乱”的创新举措。朔城区检察院与朔城区法院界定了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依据、执行行为、执行人员不作为、违法执行活动以及损害公益执行活动等5个方面26种违法执行行为进行监督的工作范围。规定了检察官可以采用民事调查、建议更换办案人员等7种监督方式对法院开展检察监督活动。
王晋飞 落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