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的和平路高架桥变成停车场。
和平路部分上桥口被临时封闭。
燕赵都市报记者任学光/文 田明/图
5月14日,伴随着一场降雨,和平西路迎来了围挡施工的第一天,虽然是个周末,但是由于是第一天围挡主路施工,许多人并不知情,加上降雨的光临,和平西路、和平路高架桥以及周边的友谊大街、泰华街、新华路、西二环等路段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拥堵,省会交警冒雨从早上6时多就开始上路疏导交通。
部分上桥口被临时封闭
5月14日8时50许,记者驾车沿和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广安街口时看到,向西的车流密密麻麻排起长队,行驶速度非常缓慢。来到和平路高架桥青园街上桥口,虽然交警在上桥口放置警示牌,提醒“和平路高架桥西桥头断交施工,主路交通拥堵请通行桥下辅路。”但是许多车辆仍然选择上桥行驶,执勤交警只能暂时封闭上桥口,疏导车辆走桥下辅路。
记者沿辅路继续西行,由于西行车辆不能上桥通行,此时在和平路桥下辅路与长征街的交口,东西方向等待通行的车辆非常多,内侧的车道和外侧非机动车道上都排满了车。
来到平安大街口,记者注意到平安大街以西的和平路高架桥上桥口同样被临时封闭,但是有车辆从桥上逆行通过匝道驶下高架桥,这是怎么回事呢?记者徒步走上和平路高架桥看到,由于和平路高架桥西口封闭施工,上桥的车辆只有医大二院一个出口可以下桥,大量的车辆拥挤在桥面上,一直从医大二院下桥口排到了平安大街附近。为了分流车辆,执勤交警临时将平安大街上桥匝道改为下桥匝道,让堵在桥上的车辆从此驶离。
随后,记者来到和平西路的中华大街至泰华街路段,此时施工单位已经将和平路的主路围挡起来,只为机动车留下了南北两侧非机动车道上的双向四车道。由于临近省人民医院和火车北站,该路段由西向东通行的机动车非常多,从泰华街到水源街缓慢通行的车辆占据了整条路面。由于道路沿线都有交警执勤,该路段机动车行驶虽然非常缓慢,但是没有出现大面积的拥堵。
和平路周边道路压力增加
和平路围挡施工后,势必增加周边道路压力,从14日早高峰开始,拥堵状况已波及和平西路周边的泰华街、西三庄街、友谊大街、合作路、新华路、西二环,当天上午,这些道路基本上基本处于车辆饱和状态。
记者在和平路友谊大街口看到,由于和平路石太铁路地道桥已经断交,途经此处的车辆都被分流到了友谊大街,导致友谊大街南北方向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堵车,尤其是和平路至北二环段,因为多数车辆选择从这里到北二环绕行,致使该段友谊大街一直面临巨大通行压力,通行非常缓慢。
新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孙杰告诉记者,当天上午除了和平路沿线,交通压力最大的路段在西二环、新华路、友谊大街,西二环主路南北方向通行还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桥下西二环辅路与新华路、合作路的交口都出现了拥堵,新华路、合作路沿线的车流已经饱和。“和平路断交后,车辆自东向西要通过西二环只能选择这两条道路,但是这两条路本来就通行能力有限,而且新华路还是主要的出入市口,很容易出现拥堵。”
每个拥堵路段都有交警疏导
据和平路高架西延工程负责人孙川介绍,和平西路西延工程一期围挡为3个月,到8月13日。二期则会根据管线迁移的速度再确定交通组织方案和工期。为尽可能地保证出行,在设置施工围挡的时候他们尽量把中间分隔带硬化,硬化的部分供机动车通行,最低要求达到双向4车道。
“我们现在是寸土必争,把所有能利用的道路资源全部利用起来,能多一个机动车道就多一个车道,哪怕能多一个自行车的车道我们也要争取。”孙杰告诉记者,现在他们正在对周边道路进行摸底,每条道路挨个地丈量,能去掉的设施设备就去掉,能拓宽一点就拓宽一点。
孙杰说,为了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状况,他们要求民警在早上6时30分之前就得上岗。“不完全统计,我们5月14日早上上岗的警力有200多人,保证每个拥堵路段、每个路口都能看到我们交警在疏导交通。”
施工路段乱停车或将被拖离
孙杰说,现在相邻的长安、桥西交警大队都在支援新华区,在和平路、中山路、西二环等路段布置警力疏导交通。“从当天的交通流量来分析,如果没有特别着急的事情,司机朋友还是要尽量避开施工路段及周边路段,如果必须走最好是绕行北二环、西二环、中山路这样的主干道。
孙杰强调,施工期间,和平西路施工路段禁止社会车辆通行(除前去医院就诊车辆外),只允许沿街单位居民机动车凭通行证通行。“没有通行证的其他社会车辆最好不要在此通行,来了很可能就堵到这里了。”
同时,施工路段南北两侧所有的停车场,包括咪表停车场,已经全部取缔。如果在施工路段停车的,要罚款100元记3分。“如果说严重违反了,有可能被强制拖离。”孙杰说。
发布
“四十条”新举措降企业成本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任学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出台四十条新举措,从税收、融资、用电、用热等多个方面全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意见》强调,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意见》提出,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下限制,凡国家和省有上下限收费标准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免征小微企业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收入部分,降低小微企业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50%。对小微企业免征住房转让手续费。
支持金融机构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落实好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企业名称、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加快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逐步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推行免费代办营业执照机制,实现工商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
落实国家电价政策,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3.09分/千瓦时,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适当放宽限行限制。当启动雾霾天气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允许限行区域内医药、供热、供气企业和肉、蛋、奶等鲜活农产品生产企业运送原料和成品车辆在核准时段和路线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