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5月15日专电(记者 王菲菲)记者日前从山西省教育厅了解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起实施,评价结果作为高等院校招生的重要参考。
山西省教育厅督学张卓玉介绍,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
在现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发展报告电子系统的基础上,山西将建立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由高中学校组织实施,覆盖高中学校每一名在校学生,采用写实方法,客观、真实、准确、便捷地跟进学生成长,基本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系统和形成档案。
普通高中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记录手册如实提供给高校,根据“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把记录手册信息作为高等院校招生的重要参考。
为了保证评价的真实性,山西将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弄虚作假或不当使用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高中学校或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