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解释:
还真不能想姓啥就姓啥
民警根据2014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向杨女士进行解释。该法律条款除对“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及“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作法律解释外,还明确公民在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具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其他姓氏。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而杨女士为孩子申请第三方姓并不具备上述任何一条理由,这样并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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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醒悟:
还好没听算命先生的话
本着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民警积极联系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寻求解决办法。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及时为群众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告知杨女士持此建议书到新生儿出生医院重新开具规范的出生证明后再来上户。杨女士最终同意了民警的建议。
5月16日,杨女士持有医院重新开具的规范的《出生医学证明》到茄子溪派出所成功为孩子进行了入户登记,她向户籍民警表示感谢。杨女士表示,自己也不希望孩子姓林,只是听了算命先生的话一时糊涂,幸好及时纠正过来,要不然以后对孩子的成长和生活都会造成不便,一家人对警方的作为表示理解。
本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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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大渡口茄子溪派出所户籍窗口来了一位女士为孩子办理户口。孩子的父亲姓徐,她姓杨,但是她非要孩子姓林。这到底是为什么?
五行缺“木” 孩子要改姓“林”
大渡口茄子溪的徐先生和杨女士生下一孩子,家里添丁,家人高兴不已。5月12日,杨女士拿着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到大渡口茄子溪派出所户籍窗口,为孩子办户口。但民警发现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上面的姓氏,既不是父亲的,也不是母亲的,而是属于第三方姓的。
民警询问得知,杨女士与徐先生结婚后生下小孩,徐先生家里的长辈算命得知,孩子五行缺“木”,因此决定孩子既不随父姓亦不随母姓,选择第三方姓“林”。民警告知杨女士不能办理时,杨女士坚持,自己的孩子想姓啥就姓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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