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16时,高速交警吉林大队民警在珲乌高速华丹大街收费站口执勤时,惊奇的发现一架直升机从远处向站口“驶来”。
民警走近才看明白,直升机被放在一“挂车”上,“挂车”被一辆越野车拖拽着,正准备领通行卡上高速。经民警目测这架直升机长约20米,其中有一半机身在挂车外部悬空,机身高度约4米,想要通过收费站口显得有些“费事”。
民警立即示意该车不要继续前进并靠路边停车。经民警询问检查了解到,装载直升机的“挂车”是私自改造的,并没有经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相关手续。另外,越野车属载客汽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因此,暂且不论其挂车和直升机总质量是否合乎法律规定,仅其挂车无行驶证这一条,“直升机”就必须被高速公路“拒之门外”!最终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并指导其请具有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
由于挂车未经交通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在运输过程中极可能因路况、天气或驾驶原因等特殊原因,在高速行驶途中发生意外,这种运输方式上高速公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路面上其他驾驶车辆的安全。
目前,飞机的购买、培训等也许已实现了私人化,但是安全的道路运输还没准备好实现“私人化”,因此日后请机主或是其他货主,为道路运输的安全请三思而后行。
中国吉林网记者 王小野 通讯员 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