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住宅法律那些事
深夜闯入女子睡房
图谋不轨男子获刑
安居乐业,住宅是我们每天赖以生存发展的一个基本所在,但是,很多关于住宅的法律,居民并不了解。近日,三个关于住宅的真实案例,为大家提供了借鉴。
南国都市报5月22日讯(记者王忠新)今年45岁的林岗家住三亚。长期游手好闲的他,在一天夜里潜入女子睡房,涉嫌强奸的他在2014年9月被警方抓获。
三亚城郊检察院指控,林岗涉嫌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并据此向三亚城郊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7月,林岗住在距离三亚市区不远的南岛农场。检方指控,同月20日晚,林岗与他人聚餐饮酒。午夜时分,林岗骑着车赶回住处。在半路上,他看到村民阿美家还没熄灯,但院门关上了。
此时,林岗从阿美家窗台跳进客厅。他摸进阿美睡房,看到她和孩子正在酣睡。林岗跳窗的动作,让阿美家的狗叫个不停。阿美醒后,猛地看到有人已走到自己床头,吓得大喊起来。
阿美呼救的同时,用床头物品打林岗,林岗趁机逃离。
对此,三亚城郊法院审理认为,林岗未经阿美及家人允许,强行侵入公民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应依法处罚。鉴于林岗构成坦白并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宣判,林岗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获刑9个月。
(文中人物为化名)
律师说法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公务人员进入公民私宅搜查有严格程序规定
海南大兴天泰律师事务所冯桦律师认为,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现实中,有公寓式的商品房、独门独院的洋房、没有围墙的房屋,以及临时的棚子、帐篷、小木屋等,都可以称之为住宅。公民住宅具有私人领地的属性,正如国外一位哲学家所说:“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住宅是公民居住、生活的处所,非法侵入住宅必然会使公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影响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的安宁。
目前,几种常见的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包括,为实施其他犯罪而将侵入住宅作为手段,由矛盾纠纷引起而非法侵入住宅,为达到某种目的,非法侵入住宅威胁住宅成员,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侵入住宅。
国家公权侵入私人住宅应当有一定前提,那就是公民在实施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如强奸、暴力侵害等活动。而且,进入公民私人住宅进行搜查,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如《搜查证》、《逮捕证》、《拘留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经法定程序无权随意检查和搜查公民的住宅,如凭借其权威而随意进入公民住宅,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从重处罚。
那些因房子出的事
为在逃“哥们”供吃供住 琼海男子因窝藏罪领刑
今年21岁的侯小亮(化名)家住琼海长坡。因哥们义气,他为两名在逃人员提供吃住,实际上不但没帮到朋友,也害了自己。侯小亮因涉嫌窝藏在逃人员,被警方传唤配合调查。
李某、周某两名男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琼海警方追逃。
2015年11月,李某、周某窜至琼海长坡镇。同月15日,经侯小亮许可,他们住进侯小亮在长坡的楼房的第三层,企图躲避警方盘查追逃。 [详细]
将客厅提供给朋友一起吸毒 琼海男子被逮正着
南国都市报5月22日讯(记者王忠新)琼海男子崔福(化名)家住琼海市嘉积镇,他家境不错,还盖起了楼房。不过,他没有珍惜好的生活条件,却把自家楼房的客厅提供给朋友,三人一起吸毒,逍遥自在没过三天,他们就被警方抓个正着。
2015年12月初,在三天时间里,崔福多次容留李某、曾某二人在家里吸毒。
同月5日中午,崔福在家里向李某买了海洛因,并称130元过几天给对方。随后,他请李某一起在自家客厅吸毒。当天14时左右,曾某与崔福一起去买了冰毒,后二人在崔福家客厅一起吸食。
崔福在家中还提供吸毒工具,与曾某一起吸食冰毒。在短短三天,崔福和李某、曾某先后5次吸毒。[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