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草案)》提出
本报讯 (记者 肖姗) 我省将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向公众开放其社科普及的场馆和设施。日前,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提出,将每年9月的第三周定为“江苏省社科普及宣传周”。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许洪祥说,考虑到社科普及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发展,目前条例(草案)所规定的社科普及内容主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文化和法治观念;优秀传统文化、现代文明成果和地方特色文化;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社会科学及其交叉学科的基础理论等。
必要的经费是社科普及工作开展的前提和保障。根据条例(草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科普及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科普及经费保障机制,保障社科普及工作正常开展。与此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社科普及专项基金,或者对社科普及事业进行捐赠,并依法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