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大别山晨刊报道,记者日前从六安市客运管理处了解到,6月1日开始,《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以下简称《条例》)。这对完善六安公共交通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六安公交行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规定,公共汽车站点及距离站点三十米以内的路段,其他车辆不得停靠。同时,免收下列乘客的乘车费用: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免费乘车的其他老年人;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其他享受免费乘车政策的人员。乘客可以免费携带重量三十千克以下或者长宽高之和不超过二百厘米的物品。
此次对于乘客也有相应的要求,要求乘客上车主动购票、投币、刷卡或者出示有效乘车凭证;学龄前儿童乘车应当有父母或者其他有监护能力的成年人监护;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或者有放射性等有碍他人安全、健康的物品乘车;不得携带犬、猫等动物乘车,但导盲犬除外;不得在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不得向车外抛扔废弃物等。
为了确保《条例》所设各项制度能真正落到实处,市客管处根据《条例》相关内容的要求,积极完善公交行业运营服务投诉举报制度,切实保障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乘客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投诉人可以通过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公交服务热线(0564-3225110)和电子邮件信箱(lakgc@163.com)等形式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举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0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投诉人。(记者杨星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