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1家单位经自主申报和评审认定,成为上海企业新型学徒制首批试点单位。 6月3日,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这些学徒岗位包括上海巴士(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的公交驾驶员、上海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安全员、上海燃气行业协会的管道工等,培养目标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
据上海市人社局介绍,企业新型学徒制不同于传统学徒制培养模式,主要体现在培养对象、培养内容、培养方式、配套证书和补贴标准方面。新型学徒制的培养对象是指新招用人员,新转岗人员,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培养对象应为试点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培养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等,培养期限为1-2年。在培养方式上,采用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培训机构工学一体化教学,企业导师带徒方式等,配套证书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紧缺急需的培训证书。
试点单位组织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可以获得一定的培训费补贴。其中,培训初级工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培训中级工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培训高级工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学徒为试点单位新招用人员的,完成培训和考核鉴定,不论是否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凡经试点单位评价合格的,均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学徒为试点单位新转岗或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的,培训后经考核鉴定取得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经试点单位评价合格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培训后经考核鉴定未能取得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经试点单位评价合格的,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2016年3月,上海开展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单位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最终11家单位的21个培养项目成为首批试点,包括上海巴士、强生、申通地铁、上汽等市属国企,东航等央企,龙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等民企,上海信息安全、燃气、电梯等行业协会以及上海临港产业园区。对其他有学徒培养需求的企业,上海下一步还将考虑扩大试点范围,完善相关政策,向全市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