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淮北新闻网报道,7月4日,记者从淮北市财政局获悉:淮北市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坚持市长月调度制度、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并先后出台多项财政政策,加快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
据了解,这些多项政策包括:及时出台搬迁安置财政奖补优惠政策。棚改项目内住户,若选择接受货币化安置,对房屋进行合理评估后,按评估价值的1.15倍(其中包含0.15倍的公摊面积补助)对原产权所有人进行补偿;对按期搬迁的住户,提高货币化安置奖励标准,按评估价格的20%给予货币补贴奖励。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调动了搬迁户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棚改项目实施。其次,实行货币化安置与实物安置共享补助政策。通过货币化安置实施的棚户区改造任务,纳入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与实物安置同等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可用于政府集中购置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共享补助政策,不仅盘活了资金,促进了安置工作,又消化了库存。同时,积极争取金融贷款支持。市财政、建投、房管等部门加强协调,与发改、国土、规划、建委、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开辟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积极争取农发行贷款支持。上半年累计争取棚改贷款163.5亿元,已放款46.23亿元,为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资金保证。
此外,淮北市认真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对棚户区改造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应的,除依法支付征地补偿和拆迁补偿费用以外,免缴土地出让收入;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税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实行减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