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孙娟报道:3月29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政务微博“@廉洁江西”发布消息,安远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副主任钟啟明、长沙乡民政所所长陈道仁均因失职渎职受处分。
长沙乡民政所所长陈道仁失职渎职问题。
经查,陈道仁在2006年、2011年分别审核长沙乡光明村委会原主任钟某桂(另案处理)先后交来的钟某梅、钟某强的五保供养和孤儿补助申报资料时,在未认真核对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未按规定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的情况下,草率签署同意申报意见后上报县民政局,导致民政资金被骗8.008万元。
经安远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道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先后时任分管领导,原长沙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涛、刘兆武进行诫勉谈话。
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副主任钟啟明失职渎职问题。
经查,钟啟明于2015年6月至9月在没有认真审核欣山镇大岭背村村民刘某某、县农医中心业务科科长黄某燕(另案处理)胞弟黄某宇两份报账资料是否真伪的情况下,在2人的《安远县合作医疗医药费补助审核单》上签署了“同意支付”的意见,致使新农合补助资金共计被骗取人民币3.0138万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赣州支公司被骗取大病保险补助金0.930479万元。
经安远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钟啟明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刘运海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