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称“有关系”拿公租房 多名村民疑似被骗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昨天上午,儋州市中和镇的多名村民给我们打来电话称,他们在这几年间,陆续向一名女子缴纳了五千到一万不等的钱,托这名女子帮他们办理公租房,结果呢,却被骗了。
据村民朱先生介绍,他的五千块钱,是在2014年时交给了一名叫陈某丽的女子。而自己也是通过一个朋友介绍,才认识陈某丽的。当时,陈某丽说,自己可以帮他申请到那大怡心花园小区二期公租房的指标。在给了陈某丽五千块钱以后,朱先生便把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资料也一并交给了陈某丽。
采访中,朱先生坦言,自己也明确知道,申请公租房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这么做,也是不合法的。自己确实也有钻空子,占便宜的心理。但是,自从交钱后,这公租房的事,就一直没了消息。而和朱先生同村的其他十多名村民,也都向这个陈某丽交了钱。而大家所交的钱数还都不一样。
在不断等待中,朱先生和其它给陈某丽交了钱的人,就慢慢的起了疑心。因为每次打电话给陈某丽,她都是百般推辞。
直到昨天,大家突然得知,陈某丽去了儋州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公安报案,称自己涉嫌诈骗。大家这才焕然大悟。
申请到一套公租房,万万没想到的是,从交钱到现在,陈某丽答应给他弄到的公租房,却迟迟没了消息。而更让朱先生诧异的是,有同村的村民,以及其他乡镇的人,都和他一样,向陈某丽交了钱,同样迟迟未见交房。因为都是亲戚朋友介绍,所以大伙也都只能一直等待,而陈某丽所收的钱,也随着时间慢慢的涨价了。
直到4月19号,得知陈某丽在东风派出所投案自首的消息,大伙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是被骗了。这才聚集在东风派出所,要求见到陈某丽,要回自己的钱。
随后,记者也从警方处了解到,在陈某丽自首的当天,因为此案涉事人员较多,已经移交给儋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目前已经立案调查。
那么,这个陈某丽到底是什么人呢?她为什么敢宣称自己能帮这些不符合条件的人拿到公租房呢?而这些村民们交给她的钱,都到底去了哪呢?警方又有没有对这件事介入调查呢?咱们继续往下看。
根据村民们的指引,记者找到了陈某丽的家。此时,陈某丽的婆婆正在家中,她告诉记者,陈某丽已经到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了。
陈某丽的婆婆表示,前段时间,经常会有人来家里找陈某丽,并且要求陈某丽还钱,但对于陈某丽具体在做什么,她和儿子都不是很清楚。而这个月15号那天,陈某丽还突然在家中上吊,想要轻生,幸好被家人及时发现。自杀未遂的陈某丽,在儋州市西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回了生命。随后,在家人的劝说下,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那么,陈某丽向这些村民收取的钱,到底花到哪去了呢?
随后,记者也从警方了解到,在陈某丽自首后,警方已经立案调查。而因为此案涉事人员较多,案件已经由东风派出所移交到了儋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侦查。
一名普通的妇女,竟称自己有关系,可以帮不符合条件的人拿到公租房。那么,在2014年以前,陈某丽有没有收取过他人的钱财,有没有帮助别人拿到过公租房呢?办理公租房,又需要申请人符合哪些条件呢?
让我们非常好奇。村民们交给她的钱到底有没有用在帮他们申请公租房上呢?这些被骗的村民们,又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标准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据警方介绍,嫌疑人陈某丽,今年39岁,是儋州峨蔓镇人,现在和老公以及婆婆一起居住在儋州那大。陈某丽没有工作,平时都在家带孩子。而从2013年至今,她就打着能帮忙弄到公租房指标的名义,收了不少村民的钱。
在把村民交给她的钱挥霍掉之后,面对村民的询问和怀疑,陈某丽一直都是用:现在查的严、得等、一拖再拖的借口。而直到前几天,一些村民来到那大,找她当面对质时,她才知道瞒不下去了。
自杀未遂的陈某丽,在儋州市西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回了生命。在家人的劝说和陪同下,这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那么,她的家人对于此事又是否知情?昨天下午,记者也来到了陈某丽家,此时,家中只有她的婆婆一人在家。
熊阿婆告诉我们,15号那天看到有人找上门来,儿媳妇在楼上卧室自杀,被自家儿子发现后救了下来,他们才知道儿媳妇陈某丽出了这样的事情,作为家人他们也很意外。现在儿媳妇被刑拘,儿子也不在家,空荡荡的家里只剩下她自己。
好好的家庭,现在支离破碎,熊阿婆既生气又难过。自家儿媳妇收了村民钱的事,他们作为家人也表示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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