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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召开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

发布时间: 2016-04-28 22:21:30 来源: 作者:
听证会现场。南方日报记者 吴伟洪 摄 广东召开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 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调价方案 南方日报讯(记者/牛思远 吴少敏 通讯员/张玉哲)4月28日,省发展改革委在广州召开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

 广东召开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南方日报记者 吴伟洪 摄

广东召开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

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调价方案

南方日报讯(记者/牛思远 吴少敏 通讯员/张玉哲)4月28日,省发展改革委在广州召开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就我省公办高校学费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会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维保主持,共有25名听证会参加人出席,未出席的3名听证会参加人均提交了书面意见,并委托听证人代为宣读。

吴维保表示,召开听证会就是要让定价机关充分听取意见,省发改委将尊重各方声音,吸纳各方智慧。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将尽量采纳,不能采纳的也将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听证会后,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听证情况对调价方案做进一步完善,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贫困助学问题最受关注

听证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对我省本次公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大都给予肯定的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建议。其中,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是听证会上被提到最多的问题。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学费标准上调后,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负担,建议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明确资助经费来源,并采取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措施,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学费标准调整而上不起学。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一些学生,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学生,对资助政策不够了解,建议采取包括在志愿填报指南中附详尽资助政策资料等方式,让学生和家长能够一目了然地知道“奖、贷、助、勤、补、免”等资助政策,知道如何具体申请这些资助。还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目前勤工助学的劳动报酬标准偏低,建议适当提高。

调价方案选择分为三派观点

尽管现场的听证会参加人大多对学费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表示理解,关于成本分担问题,此次听证会上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听证会参加人观点大体分为三派,除了分别支持方案一和方案二,还有人提出提价幅度介于两者之间的第三套方案。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高等教育是公益事业,学费应主要由财政分担。同时,考虑到社会承受能力,特别是困难学生家庭的承受能力,建议不提价,或者选择方案一少提价。也有听证会参加人表示,在当前我省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粤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背景下,考虑到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从增强高校投入保障、建设高水平大学、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角度,建议采用方案二较高的上调幅度。还有的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在方案一和方案二之间,确定一个新的方案,标准高于方案一,低于方案二。而关于具体学费标准问题,也有人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的学费标准,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已上调至少16.7%的基础上再上浮10%,相对于其他高校而言偏高;也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的任务主要是“双创”和人才引进,与本专科生培养关系不是十分密切,建设费用应当由财政负担,建议不再上浮。还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考虑到物价因素不断变动,建议逐步建立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学费使用学分制收费等问题建议多

除了对于高校学费标准和调价方案的不同观点,听证会参加人在关于学费使用、学分制收费等问题上也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上调学费增加的收入不能用于偿还学校的历史债务,建议加强信息公开,公开学费使用明细账目,强化对学费使用的监管,压缩学校“三公”经费,确保调整学费所增加的收入用在学生培养上。有听证会参加人认为,目前高校学生存在“毕业就失业”的现象,建议学费标准上调后,要相应的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也有听证会参加人提出,方案中有关学分制收费公开公示的途径不够多,建议在学期末通过电子邮件、打印学费清单等方式,使学生能够详细了解学费制收费的情况。有的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将学年制收费改按学分制收费后,要进一步明确具体的操作程序。

【延伸】我省大学生资助政策多

 据了解,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后,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读得起书,有关部门和学校将会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的各项政策,重点落实好相关资助政策。与此同时,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学费使用监管,建立健全高等学校经费投入与使用的监督制度,确保学费优先用于人才培养和内涵提升。各级财政还将继续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确保高校发展的合理需要。

一是精准资助“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大学生。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关于精准扶贫的要求,对就读普通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本专科生,给予学费和生活费专项补助,具体按我省出台的“精准扶贫”政策执行。

二是继续资助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2〕316号)的相关规定,对我省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当年给予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学费补助,2016年预计资助金额670万元左右。

三是精准资助少数民族大学生。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力度资助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上大学的通知》(粤府办〔2013〕20号)的相关规定,对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就读本专科期间,按每生每年发放1万元学费和生活费补助,预计2016年资助金额为4300万元。

四是实施南粤扶残助学工程。根据《广东省残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粤残联〔2015〕83号)的规定,对我省户籍新入学残疾人大学生,给予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0元。预计2016年资助金额为550万元。

五是落实高校层面的各项资助措施。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07〕92号)的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资助经费,用于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无息借款补助、其他资助等。2016年适当提高勤工助学的劳动报酬标准。

【背景】学费标准已16年未作全面调整

 调价主要目的为完善成本分担机制 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省发改委表示,此次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成本分担机制,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据了解,我省公办普通高校现行学费标准制定于2000年,已有16年未作全面调整。随着学生培养成本的逐年增长,财政投入也在逐年增加,而学费却维持2000年制定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

两套学费标准调整方案角度不同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化及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经成本监审,省发展改革委从补偿培养成本、维持高校正常发展和增强投入保障、促进高校加快发展两个不同角度,提出两套学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方案一从补偿培养成本的角度,以现行学费分担比例21.3%调减1.5个百分点后,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343元。方案二从增强高校投入保障的角度,以2012年-2014年学费分担比例21.3%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747元。据方案一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学费为532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020元,医学类专业6720元;具有硕士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88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520元,医学类专业6160元;不具有硕士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43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010元,医学类专业5600元;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5250元,其他专业6410元。据方案二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学费为572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470元,医学类专业7220元;具有硕士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24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930元,医学类专业6620元;不具有硕士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77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390元,医学类专业6020元;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5640元,其他专业6890元。

艺术类暂不调整 农学类“打八折”

听证方案还明确,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暂不调整;农学类专业学费按理工类专业80%收取;交叉类学科专业以最终授予的学位确定学费标准。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学费标准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可在具有博士授予权本科院校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再上浮10%。值得注意的是,调整后的学费标准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6年前入学的在校学生学费标准维持不变。为加快推进我省学分制收费改革,按照“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费不得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总额”的要求,本次学费标准调整还将原来的学年制收费改按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收取。其中,学分学费以正常完成各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应修最低学分为计算基础,按学年中学生实际选定课程学分计收;专业学费即学年制学费额度扣除学分学费后的部分,按学年计收。同时,进一步优化程序,具备条件的高校(或部分专业)按规定核算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的具体标准,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备案后,由学校向社会公示后执行。现阶段,我省高校学年制收费和学分制收费两种方式并存,由高校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场外观点】

中山大学教授冯增俊说,近年来,高校办学成本的不断增加,特别是教师薪酬、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高校仅仅依靠财政拨款的方式,逐渐无法满足发展的资金需要。因此,高校涨学费是一种大趋势,而且全国许多地方、各个层次的高校,都在涨。他说,现在高等教育是大众化教育了,学生求学的学费,也有不同渠道。对于条件比较好的学生,可以自己承担学费;家庭经济条件不太理想的,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家庭经济条件有困难的,可以申请资助。冯增俊说,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需求和目标,来选择读大学的专业、层次,而不是盲目地选择名牌大学、热门专业。对于高校来说,涨学费的同时,也可以适当像国外大学一样,拓宽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和捐赠款。华南师范大学教授张敏强说,上一次广东公办高校调整收费,已经是16年前了。这段时间里,物价、教师工资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公办高校不是国家全额拨款,需要自筹部分资金。因此,高校的办学经费,需要学生分摊一部分,而对于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方式完成学业。公办高校收费调整,可以适当提高教师的共待遇,提高老师的积极性。 “高校涨学费,其实是一件共赢的事情。”张敏强说,关于学费的调整,需要学校和学生都能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一下,这样才能充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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