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两个20多岁的小伙不把心思花在正道上,上网买来了“万能钥匙”,打算以偷捞钱。初次盗窃成功后,他们一发不可收拾,接连作案。……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蒋璇 通讯员蒋发奎)两个20多岁的小伙不把心思花在正道上,上网买来了“万能钥匙”,打算以偷捞钱。初次盗窃成功后,他们一发不可收拾,接连作案。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两人最终在犯案时被公安机关抓个正着。昨天,叠彩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
刘成(化名)23岁,高中毕业后一直游手好闲,成天混日子。由于父母不再接济,刘成手头越来越紧,生活过得十分拮据。偶然一次机会,他在网上看到一个关于使用“万能钥匙”打开房门的视频,顿时来了兴致。刘成思前想后,觉得这是个来钱的好方法,但自己一人势单力薄,必须要找个人入伙。于是,他将这个想法告诉了正在深圳打工的好朋友许嘉(化名)。两人一拍即合,许嘉很快回到桂林。
刘成和许嘉上网逐一比较后,选购了一款售价500元的“万能钥匙”。三天后到货,“万能钥匙”用一个小盒装着,打开一看,共有八把不同的钥匙。两人迫不及待地想要试试效果。经过商量,他们将目光锁定了一些刚建成、入住率不高的新小区。可是结果没有预期那么顺利,试了几家,成功率还不到两成。
两人不死心,回到家后,又从网上找来许多相关视频,结果还真弄出了名堂。他们发现,“万能钥匙”打开AB型的门锁相对容易,一般老小区用这种类型的门锁比较多。
2015年12月,两人来到叠彩区一宿舍区,刘成开锁,许嘉放风,十多分钟的时间成功窃得700元现金。之后的两个月里,尝到甜头的两人不断作案,共进入老小区入室盗窃5次。不过,他们的行为很快引起警方注意,在最后一次作案时,他们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刘成、许嘉作案盗窃数额为3950元,部分赃物退还受害人。叠彩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成、许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本案中,二人分工明确,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二人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许嘉全部退赃,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据相关法规,以盗窃罪判处刘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许嘉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