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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子片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文昌椰江食品有限公司被罚7万多元
南国都市报5月31日讯(记者蒙健)去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分别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果及其制品、甜话梅等多个批次的产品,于今年3月份分别公布文件,通报了食品抽检不合格样品名单,其中涉及我省生产企业有海南文昌椰江食品有限公司、海南鑫湘沅实业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涉及销售企业为海南盛盛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的抽检结果,海南省食药监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处理。日前,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南省食药监局获悉,海南省食药监部门已对上述四家生产企业作出了处理,其中海南鑫湘沅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海南南沙食品有限公司分别被罚款5万余元;海南鸿琛工贸有限公司被罚5千余元;由于添加加食品添加剂后搅拌不均匀致所生产的椰子片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海南文昌椰江食品有限公司被罚7万余元;海南盛盛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因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从而被免于处罚。